根据《关于开展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的通知》(宁知〔2019〕67号),现就贯标认证(国标)资助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择优、不超额资助(即不超过首个认证周期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
▌二、资助对象
南京市范围内通过贯标认证(国标)的单位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省知识产权局贯标备案系统备案成功;
(二)发证日期在2018年12月10日-2019年11月15日之间;
(三)未获得过市级贯标资金资助。
▌三、资助范围
(一)可以纳入资助的费用为:认证成本费用
(二)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资助范围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交贯标认证资助资金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书,签订承诺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认证服务合同复印件;
3.认证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4.贯标认证材料等。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材料)报送至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大厅(高新路9号),材料装订严格参照填报说明,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