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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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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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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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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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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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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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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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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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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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1年通过测量体系确认和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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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已办理企业于2022年5月31日前申报,基本今年办理,明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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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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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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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获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每年1-6月份,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上一年度新获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对新获AAA级测量检测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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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始实施,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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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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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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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AAA、AA、A测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奖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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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8日颁布,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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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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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灵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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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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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颁布,废止时间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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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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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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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及GB/T19022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获得AAA、AA、A测量管理体系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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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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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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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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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及GB/T19022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获得AAA、AA、A测量管理体系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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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颁发,废止时间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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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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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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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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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颁发,废止时间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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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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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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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明光市政府均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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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颁布,废止时间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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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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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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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级、AA级、A级创建并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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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0日执行,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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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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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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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AAA、AA、A测量管理体系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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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日颁布,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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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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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州市蒙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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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 AAA、AA、A 测量管理体系的单位,分到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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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颁布,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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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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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祁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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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 HACCP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ISO10012 测量管理体系AA 以上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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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颁布,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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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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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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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AAA、AA、A测量管理体系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 3万元、2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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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日起执行,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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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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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无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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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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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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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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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南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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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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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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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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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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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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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取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标准、GAP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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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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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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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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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审计、建立测量管理体系、节能宣传、节能技术推广,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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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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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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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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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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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3A级认证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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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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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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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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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3A)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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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4日 发布,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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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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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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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3A级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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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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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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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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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的企业,给 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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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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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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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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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0012)的企业、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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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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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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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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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对通过复审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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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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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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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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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AA、A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5万和1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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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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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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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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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3A、2A和1A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和1万元一次性资助,认证级别向上一级升高的只给予差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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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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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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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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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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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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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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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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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得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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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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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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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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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资助:取得A标志或同等类别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取得AA标志或同等类别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取得AAA标志或同等类别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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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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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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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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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获得以下认证证书,奖补5万元(一企多证的,不重复奖励):1、测量管理体系认证;2.绿色产品认证(不含绿色食品认证);3.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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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办理今年申报时间已过,今年办理明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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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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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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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证书的组织。区财政按市财政奖励额度的30%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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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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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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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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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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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能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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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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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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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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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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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起实施,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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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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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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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能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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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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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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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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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能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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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0月20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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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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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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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能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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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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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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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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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能源计量)的AAA级、AA级、A级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8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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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起实施,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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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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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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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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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通过国家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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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颁发,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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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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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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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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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起实施,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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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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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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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首次通过3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补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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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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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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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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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国家级AA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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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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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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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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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级的单位,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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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日印发,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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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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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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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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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测量管理体系等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每通过一项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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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申请明年补贴,每年9月10月份申请,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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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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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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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首次认证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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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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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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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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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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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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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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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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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 IS0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获得AAA级的,首次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获得AA级的,首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给予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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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7月15日起施行,至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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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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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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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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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5日自发布之日起30日以后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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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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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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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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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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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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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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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长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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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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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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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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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青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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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3A级以上认证的,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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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起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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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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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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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认证的企业,按认证等级给予经费补助:AAA级为不高于30000元/家、AA级为不高于25000元/家企业、A级为不高于15000元/家。2.A级和AA级获证企业提升认证等级的,发放相应等级的补助经费时应扣减原认证等级已发放的补助经费。3.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通过复查换证的AAA级企业,补助经费为不高于20000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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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自2022年 1月20日起施行,政策支持年度为2022至2024年度,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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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奖励额度以及申报时间以当地机关最终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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