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贯标指的是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是依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推动的一项旨在帮助企业建立建全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方法、制度和文件的统称,简称“贯标”。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作用:
1、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条件
企业应当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并要知识产权管理“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企业应当建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职责等。
2、规范知识产权的资源管理
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对上述管理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3、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明确规定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各主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权利流失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
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创造和取得、权利管理、权利运用和权利保护四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5、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特别是对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6、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
企业应当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对照管理目标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贯标对企业的规模、知识产权数量、管理基础等有没有要求?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各种规模、提供各种产品的企业。从认证的角度,没有设定有关企业规模、知识产权数量、管理基础等方面的任何要求。
从贯标的难度来说,如果企业管理基础差意味着辅导机构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帮助企业提升基础管理。
贯标能否做成“交钥匙工程”,全部由辅导机构做?
不行。贯标的本质是系统性管理要求的导入,体系的运行体现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辅导机构可以协助企业来发现和解决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但不能代替企业来运行。此外,在体系策划和文件编写的过程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势必造成体系与企业管理实际的不一致,不但起不到促进企业管理的作用,反倒成为负累。